居民在线 发表于 2024-5-9 08:01

我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?

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,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。
  通俗的理解,钱可以共济,卡不能共用。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。
  问: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?
  答: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“冒名就医”,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,重则构成违法犯罪。
  所谓“冒名就医”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,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,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。这里面的“他人”,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,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“家庭共济”的家庭成员。
  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,“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、购药,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”。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,“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,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,责令退回;属于参保人员的,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;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、购药,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,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。”如涉及金额较大、情节严重,还会构成诈骗罪。
  比如,《这种小忙不能帮,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!》文中提到的小晴,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。再如,安徽徐某,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,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,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,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.5万余元,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“冒名就医”,还构成了犯罪,法院根据《刑法》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。
  问: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,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?
  答:可以。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:“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,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。”
  因此,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,子女可以代为购药。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,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。 切记: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,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!  中国医保,一生守护!简单三步,用时7秒,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国家医保局公众号并加星标,获取更多便民功能、科普知识、医保政策。来源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

苏岛主 发表于 2024-5-9 09:30

以上种种每天都在发生!只不是问题大小而已吧了!

13250 发表于 2024-5-9 10:16

医保卡个人账户里面的钱,是可以给亲人买药的。

Anonymous 发表于 2024-5-10 22:16

普遍现象

曹贼休走 发表于 2024-5-12 06:43

里面也没多少钱。如果可以给娃儿打疫苗就好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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